
“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考生本人为归侨,或为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1.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是深圳,均可在深圳市侨务部门申请确认考生“三侨生”身份。
2.户籍在外省的考生,应当提交户籍所在省的侨务主管部门函转的“三侨生”证明,或归侨证明,或侨眷证明。
3.在外省参加高考的深圳市户籍考生需要在深圳市办理“三侨生”身份确认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市侨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8月15日至11月10日(考生参加高考前一年),超过受理期限的不再接受申请。
1.在申请通过深圳市侨务部门初步审批、市公安部门核准后,由市侨务部门统一出具《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表》,并短信告知申请人。
3.“三侨生”身份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将由市侨务部门通过市考生办及学校直接放入考生档案,申请人无需到市民中心或市侨务部门领取。
考生需要按要求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表格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下载。另外,提供以下资料:
(4)确认国外居留期间符合华侨身份的材料原件,以及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的声明书;
(5)归难侨安置所在地或安置单位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原始档案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原件;
(6)单位人事或相关部门根据个人档案出具的可确认归侨身份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及相关情况说明原件。
(4)确认国外居留期间符合华侨身份的材料原件,以及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的声明书;
(5)归难侨安置所在地或安置单位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原始档案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原件;
(6)单位人事或相关部门根据个人档案出具的可确认归侨身份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及相关情况说明原件。
1.提供确认考生父(母)为华侨身份材料:外国长期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或5年及以上合法居留签证以及我国驻外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或公证文书。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住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2.境内有法定资质机构出具的长期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或5年及以上合法居留签证的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