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三侨生”高考身份认定办理指南

  报考资讯     |      2026-06-19 14:28

  

江苏省“三侨生”高考身份认定办理指南(图1)

  (一) 填写完整的《江苏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此表在市、区(市、县)招生办公室领取或在网站的“办事指南”中下载);

  ⒈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需提供由本省县级以上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或归侨身份证明;

  ⒉ 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需提供其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以下证明父(或母)华侨身份的材料之一:

  (1)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或母)在国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权)公证书原件;

  (2)其父(母)在国外住在国的永久居留证复印件及有资质翻译社的翻译件;证明其父(或母)在国外实际居住时间的材料(可提供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记录),并填写《居留签证情况及出入境情况记录表》(此表在网站的“办事指南”中下载)。

  ⒉ 华侨、归侨的收养子女(保持5年以上抚养关系),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1. 根据每年第四季度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各学校向学生布置高考报名工作时的要求进行;

  2. 参加高考并符合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身份的学生,到区(市、县)侨办领取或在网站的“办事指南”中下载《江苏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按照申请表背面的“填表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3. 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送当地区(县、市)政府侨务部门进行初审。

  区(县、市)政府侨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提供的资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在《江苏省 “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中1份表格交考生返回学校,1份返区(市、县)侨务部门留存,1份寄省侨办备案,1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