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以下内容节选于《2026河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26年春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初中及初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公示
2026上半年湖北荆州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2026年上半年浙江绍兴市越城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
2026上半年广东珠海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通过人员公告
2026年7月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线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天津科技大学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线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社会考生报名通知
2026年6月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线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天津科技大学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线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天津科技大学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线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社会考生报名通知
2026年4月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天津科技大学测试站关于暂停2026年4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