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报考资讯     |      2026-08-24 15:56

  

中山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图1)

  报名参加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专科毕业后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工作2年或2年以上),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只接受本科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只接受本科获医学学士学位,并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六)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一)至(五)款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一)至(五)款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23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专业请见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和附件2)。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教育部委托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联络的组织工作。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院系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方式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填写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导致不能准考、录取、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入学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缴纳报考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完成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核)。

  我校采用“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按照各招生院系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具体形式和时间由各招生院系确定后通知考生。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3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各学科专业的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章程栏目下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