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均视为华侨(注:出国留学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均不视为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四)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受理地点和时间受理地点: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128号1-2、12楼)1楼7号窗口